永定:冒用他人身份证办信用卡 还清欠款也判刑

14.07.2015  12:14

  核心提示:

  私自复印他人身份证骗领信用卡,还清欠款也难以脱罪。日前,被告人钟某因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龙岩市永定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恶意透支不还可能被判刑,为何还清欠款也要被判刑?原来,被告人钟某与陈某是朋友关系,2011年6月钟某借用陈某的身份证使用后,擅自将陈某身份证复印件私藏。后在陈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陈某身份证复印件,在龙岩新罗区通过中介人“阿旺”,向上海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钟某持该信用卡进行刷卡透支消费。后因钟某透支多张信用卡无法归还,事情最终败露。钟某违背他人意愿,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信用卡,虽然在期限内归还透支款,但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永定检察院遂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