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率先将“老赖”列为不合格党员
23.04.2015 12:30
本文来源: 法院
该文件规定,被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后,1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的中共党员,作为全市重点处置的4种不合格党员情形之一进行处理。同时,该组织部门还出台了《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不合格党员结对帮扶制度》等配套措施,加强对不合格党员的帮扶教育、跟踪管理,将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列入基层党组织党建年终考评内容,对处置工作缺位、错位的,给予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党纪处分、组织整顿等处罚,并取消当年党内评先评优资格。
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为法院执行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必将有力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和法治建设,维护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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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4.201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