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法院:“李鬼”扮“李逵” 男子“显原形”获刑罚

27.06.2014  20:55
  男子为捞偏财,竟把主意打到了法院头上,更大胆地在院门口交易,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将这名“李鬼”绳之以法。

  2012年11月,阿义(化名)对急需购车的小邓谎称自己有门路,可以低价购买法院扣押的一辆现代牌小轿车,只要支付手续费,就能很快收货。同时,阿义表示为了证明自己不是骗子,两人可以到法院门口进行交易。在阿义巧舌如簧地劝说下,小邓取出了1万5千元人民币,于11月20日在永安法院大门口向阿义付了“订金”。没想到,小轿车并没有到手,而阿义也逃之夭夭了。2013年6月,阿义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2014年4月,阿义向被害人小邓退还人民币1万5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阿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归案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赃款,庭审中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进行司法拍卖时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如审核备案、随机选取合法的拍卖机构、公布拍卖信息、报名竞拍等,拍卖过程全程受到监督,不可能有一蹴而就的捷径,希望广大读者不要因为贪一时小利而上了骗子的圈套。 责任编辑:严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