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纪实
近年来,永安法院坚持把文明创建融入各项工作中,强化创建责任、丰富创建载体、突出创建特色,持续抓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连续三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带动和促进全院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全面发展与进步,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今年11月20日,该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建强队伍 提升形象文明
打造一支优质文明创建队伍,既是形象文明的外在体现,也是文明创建不断发展的动力。永安法院始终牢抓队伍建设,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等日常工作。制定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三年规划,提出年度工作要点,将创建任务统一分解细化为志愿服务、道德讲堂、文明传播等13项42个类目,每项任务均由相应党组成员主抓,形成院领导统筹指导、各支部各庭室具体负责、全院干警人人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创的创建工作格局。
该院先后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法治教育志愿服务队、巾帼文明志愿服务队、脱贫攻坚志愿服务队、送达服务志愿服务队等多支志愿服务队,结合群众司法需求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便捷化、特色化,为辖区群众贡献法院力量。
以人为本 彰显服务文明
近日,在永安法院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记者看到工作人员们文明热情地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服务。该中心可办理立案登记、诉调对接、跨域立案、涉诉信访、司法救助等多项业务,还设置触摸式多功能查询终端,配备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多功能手机充电站、电脑和打印机、无线WIFI等便民服务,竭力为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次通办的最优质服务。
“现在开庭!”今年2月21日,永安法院院长陈颖通过“智慧法院”远程视频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罗某以赊欠货款的方式向原告郭某购买价值3626元的房屋装修木质材料并出具欠条,郭某后向罗某催讨,但罗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拖不还,郭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疫情防控期间,郭某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网上申请立案并于2月20日通过立案审查,法院在次日就安排了该案的庭审排期,陈颖院长利用远程视频调解系统组织庭审,通过视频连线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节,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庭上顺利达成调解协议,通过网络“握手言和”,被告同意于4月30日前将货款付清。
永安法院还不断推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智能审委会、互联网法庭、远程视频调解室,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律师平台”在线自助办理各项诉讼服务,运用微信、QQ、“在线调解”软件进行远程立案、远程质证、视频调解,真正实现“指尖诉讼”。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法庭、法官工作室扎根基层的工作优势,聘请人民调解员刘昌汀驻小陶法庭专职调解,打造“老刘调解室”诉调对接司法品牌,下到乡村、走进村居,把调解和普法工作庭搬到田间地头,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保障民生 践行司法文明
“多亏了执行法官的帮忙,不然我和孩子还不知道该怎么办。”8月26日,永安法院快速执行到位一起抚养费案件,用高效的执法力度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郑某与张某离婚后,婚生女由母亲郑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350元的抚养费。但自2019年12月起,张某就以诸多借口,逃避履行抚养费义务。今年8月20日,郑某向永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8个月的抚养费2800元,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查询张某名下银行存款,从其账户上强制扣划2800元发给郑某,有力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永安法院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院精神文明创建的基石,以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带动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的科学发展。该院坚持以司法手段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关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基本民生诉求,今年来审结涉民生案件109件。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快审快结快执477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审结婚姻家事纠纷案件470件,调解撤诉率达74.25%,促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创新打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全年接待13批1100余名中小学生实地接受普法教育。立案庭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少年与家事审判庭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此外,永安法院以文化建设为抓手,把创建文明单位与培育文明风尚有机结合,不断丰富文化阵地。建成全省首个“新时代司法文明实践中心”,全面展示该院精神文明创建与法院文化建设、品牌创建的发展历程和重要成果。建成永安市乾坤清气馆、党建馆,通过浮雕、展板、电子触摸屏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现中国共产党建党历史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成果,弘扬革命历史,强化廉政教育。开馆以来,接待各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64批1800余人参观学习,被永安市委列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廉政文化现场教学点、永安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