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法院冻结“老赖”微信账户促执行

26.12.2019  15:12

12月16日,永安法院通过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欧某的微信账户,使欧某主动上门履行还款义务,其所涉及的多件小标的额案件得以快速执结。

欧某因与某汽配行买卖合同纠纷以及与永安燕中物业公司的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被诉至永安法院。经法院审理,欧某应当支付给该汽配行货款2.2万元、支付永安燕中物业公司1462.08元和272.3元的物业费。但在判决生效后,欧某始终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并一再逃避执行。

永安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对欧某的银行、微信等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在该微信被冻结次日,欧某便主动联系其案件承办执行法官,积极表态愿意还款,并当场向某汽配行汇款2.2万元,后该汽配行表示自愿放弃其他执行请求,并向承办法官提交了执行完毕结案申请。

同时,在承办法官的组织协调下,欧某与永安燕中物业公司就另2件物业费案件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左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