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检察:联合执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03.07.2015  21:28

 

福建检察网7月3日讯(吴海珠 郑翔)蓄电池内含有铅、铬等物质,没有经过专业处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6月30日,永安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环保局查处了一起利用废旧蓄电池非法提炼重金属案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这是该院依托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平台实现资源共享、首次联动执法的重要实践,也是该市破获的第一起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

永安市检察院在走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中发现,某罐头厂内时常冒出滚滚黑烟,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恶臭味,周边的树木大面积枯萎、死亡,给环境带来了极大破坏。但多次联合调查,却发现厂房大门紧闭,空无一人,只有锅炉、烟囱、蓄水池这些简易的设施。为了彻底摸清情况,该院联合公安局、环保局展开调查,加强沟通,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健全案件信息交流、联合检查、临场监督等制度,促进执法思想、证据标准统一,形成打击工作合力。

经过前期充分调研跟踪,几家单位抓准时机,在该工厂生产时迅速行动,联合执法,在初步判断该厂内非法焚烧废旧蓄电池危险废物超过3吨,已涉嫌污染环境罪,环保局立即立案,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局。同时检察院现场监督,指导有关执法部门将废旧蓄电池拆解物进行查扣、称重,以适时固定证据。

据悉,该工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收集废弃蓄电池,将废旧蓄电池的外壳和金属块进行分堆,再用锅炉对蓄电池进行熔炼,冷却后得到铅锭成品。现场查扣了提炼出的铅锭成品12.06吨,以及还未进行熔炼的蓄电池99.5吨。截止目前,已有5名工作人员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