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推电动车保险 80元保费最高可赔万余元

22.10.2014  11:28

  如今,电动自行车逐步成为市民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由此引发的事故和纠纷屡屡发生。相比于机动车出事故有保险公司赔偿,电动车出事故后所面临的高额赔偿也困扰着不少电动车车主。能否也给电动车上一份保险引来许多市民和业内人士的关注。

  昨日,东南快报(微博)记者获悉,三明永安市针对本市市情,将所有电动车正式纳入保险范围。电动车车主在上牌时,花80元就能为电动车上一份保险,最高可赔付1.22万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份,也有保险公司在福州推广电动车车险。

  对此,福建省交管专家表示,永安的该项举措值得推广,但因为福州市区限摩限超标电动车,所以需根据具体市情进行推广。

  永安

  所有电动车均纳入交强险范围

  今年9月7日,三明永安的西下路,一辆助力车与一辆超标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车主管某受伤,两辆车也不同程度受损。民警调查后,判定助力车承担主要责任,电动车负次要责任。所幸,电动车车主管某之前购买了80元的电动车车险。此次事故中,经济赔偿和医疗费用都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双方最大的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据永安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科长赖国亮介绍,在实行该措施以前,很多电动车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往往面临巨大的赔偿压力。同时,也会导致事故的处理时间拖延,甚至出现纠纷。

  “考虑到一些电动车的车速已达到机动车的范围,就有了将其纳入保险的想法。”赖科长告诉记者,随后,他们便组织公检法三个部门,专门制定一些关于电动车的管理办法。

  另据永安市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高上居介绍,目前永安市的新电动车上路前都要按照规定办理。并且,为了提高新车主的上牌积极性,所有车辆的上牌费用均是免费,只需缴纳80元的保险费,最高可赔付1.22万元。相比于小车每年千元的保险费,电动车保险费仅需80元,受到不少市民的欢迎。

  三明永安把超标电动车和合格电动车均纳入交强险范围,乃全省首例。

  业内

  电动车出事故或被认定为“机动车” 该举措对电动车车主来说是利好

  当前,电动车一旦出了重大事故,就会请司法鉴定所鉴定事故车是按机动车处理,还是非机动车。

  福建一家司法鉴定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全省多个地区,超标电动车出了事故后,在司法鉴定上很可能被认定为“机动车”。

  此外,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东舰律师也表示,这些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的时候,就要面临保险的问题。在法律上,所有机动车都是要上保险才能上路的。在这种情况下,电动车一旦被鉴定为机动车,那么这代表着驾驶员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赔偿范围内赔偿原告的损失,超过限额的部分,再由各自的责任来分担。电动车致人死亡和机动车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几十万元的赔偿款对骑车人来说,往往成为不能承受之殇。

  “过去,电动车面临着无法投保的尴尬境地。”郭律师和上述司法鉴定所的工作人员均认为,永安这项举措对电动车车主是个福音,有借鉴意义。

  保监局

  多家保险公司已推出电动车保险

  东南快报(微博)记者从福建保监局获悉,为配合《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实施,目前平安、人保、太保等保险公司陆续推出电动车保险,责任涵盖了非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第三者的责任赔偿,也包含了对电动车驾驶人员在驾乘中遭受意外伤害损失的赔偿。

  目前,可以投保的非机动车种类包括电动自行车、助力车、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目前共有三款组合供选择,保费分为20元、60元和100元三档,其中100元的第三者死亡伤残、医疗费用、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额分别为10万元、1万元和0.1万元。电动车车主可以自愿购买。

  交管专家

  福州推广需结合二环内限摩限超电市情

  电动车在福州也是个交通主力军,今年5月份也有保险公司在福州推广电动车车险。虽然保险费比较便宜,但由于推广力度不大,加上保险的相关细节市民不太了解,购买的人并不多,普及率十分低。

  记者在日常采访过程中也得知,尤其是入夏以来,福州由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每天都有十几起。

  给电动车套上一个保险,可否也在福州推广?

  我省交管专家表示,福州的市情与永安有所不同,永安市区电动车是交通主力军,而福州二环内限摩限超电,超标电动车仅仅在二环外成为主力。要推广,需根据具体市情。“永安的电动车保险模式可以很大程度地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还是值得在全省进行推广的”。

  (东快记者 徐莹 见习记者 李欢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