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法院创新“分段分轨集约”执行机制

05.08.2016  12:05
  “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第二天被冻结,真有效率!”日前,徐先生来到永安市法院与“老赖”张某签下和解协议,并当场领到欠款。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的执行效率,永安市法院创新“分段分轨集约”执行工作机制,把执行过程划分为财产查控、执行实施、财产变现、复议裁决四个阶段。根据有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类型、财产性质、强制措施种类实行分轨处置,分别由调查组、实施组、裁决组、外勤组集约执行,改变以往一名执行法官包办到底的做法,杜绝拖延办案、压案不办和执行“三案”现象的发生,使执行工作进入专业化、精准化、高效化的“快车道”。

  1-7月,该院执结案件2718件,同比增长152%,执行法官每月人均结案53.3件,人均结案率同比增长215%。涉执信访同比下降17%,未收到执行不廉的举报或投诉。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