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检察院用身边先进典型激励创先争优

26.05.2015  19:19

 

福建检察网5月26日讯(吴海珠)为了激励典型、促进工作,5月22日,永安市检察院举行了“我身边的榜样”典型表彰会,对近期该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进行表彰、授牌。三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饶跃和,永安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木旺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表彰了荣获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福建省十佳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三明市检察院饶跃和副检察长强调,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按照“四个全面”要求,认真落实“三严三实”,更加注重检察服务促发展、保民生。永安市委组织部部长陈木旺指出,要以这次先进典型表彰会契机,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改进执法方式,锻造过硬队伍,以敢担当、敢开拓的勇气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近年来,永安市检察院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发展大局,找准角色定位,延伸检察触角,积极参与“五项整治”、十类民生实事、美丽乡村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将全程督办辖区河道流域综合治理经验拓展延伸,积极服务改革、保障民生、推动发展。同时创新队伍管理机制,检察队伍建设卓有成效,培养出了一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闯敢拼的优秀干部。2014年来,该院第三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团支部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机关党委被中共福建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三明市政法委、三明市检察院相继作出关于向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当代人民检察官的应有风采,展示了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也成为永安市政法系统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