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检察院四项工作获地方党委政府表彰

06.03.2015  18:05

 

福建检察网3月6日讯(吴海珠)3月4日,在中共永安市委、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上,永安市检察院受到了隆重表彰,分别荣获年度工作考评先进单位、“治五风创五优”活动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4项荣誉称号。

2014年以来,永安市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市委“126”发展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不断完善和落实服务发展的措施,努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永安提供高效服务,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积极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各类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2014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2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人,渎职犯罪5人,其中针对辖区开设赌场人员向个别执法人员行贿问题,深入摸排开设赌场潜规则及犯罪规律,成功查处执法人员为赌场提供保护伞行受贿窝案6件9人,涉案金额180多万元。注重维护民生民利,着力保障食品安全,联合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赖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危害民生犯罪案件5件。期间,该院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五项整治、一项建设”工作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找准角色定位,积极助推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参与并推动林业部门开展“以电代柴”项目试点工作,有效减少农民因生活用柴引发涉林犯罪现象,联合公安、林业等部门开展珍贵树木专项保护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23人,保护珍贵树种,积极推进森林永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