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修订出台《永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29.06.2016  12:09

  为更好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托底作用,永安市重新修订《永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从四个方面作了明确和提升:一是明确临时救助对象和范围。主要包括: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明确救助类型分为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等四类,同时明确不予救助的情形;二是提高临时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标准参照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视情实施分类救助,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8000元;三是提高资金筹集标准。辖区内户籍人口每人每年7元的标准筹集。今后,将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临时救助筹集标准。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临时救助提供捐助。

 

(永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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