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五中原校长林建华贪污学生伙食费 被判刑11年
14.07.2015 15:58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7月14日电 来自三明市纪委监察局官网消息:近日,福建省永安市通报了三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问题。
1、永安市第五中学原校长林建华贪污学生伙食费问题。经查,林建华在担任永安市第五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该校食堂管理人员采取虚增食堂采纳支出的方式,骗取学生伙食费36.25万元进行私分,其中林建华个人分得16.38万元。林建华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2、永安市贡川镇政府综治办原主任陈绍启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经查,陈绍启在永安市贡川镇政府村建站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征收村民田地的手段,骗取征地补偿款3.1万元占为己有。陈绍启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3、永安市经济贸易局商品市场流通科原科长余兴旺受贿和滥用职权问题。经查,余兴旺在担任永安市经济贸易局商品市场流通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余兴旺还不认真执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日常检查流于形式,致使部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营销商利用虚假材料申报补贴资金,造成国家家电下乡补贴专项资金被骗取35.73万元的重大损失。司法机关依法判处余兴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胡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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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201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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