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落石出,清者自清—永信法师被诬陷举报事件官方调查结果终获公布
永信法师
佛教在线讯 近日,河南少林寺方丈永信法师被举报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原则,该事件调查组围绕举报内容认真梳理线索,对涉及内容深入核实,查清了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就网络举报的七个方面内容,调查组负责人逐一回应了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永信法师向延鲁法师索要财物700余万元问题
网络举报内容:永信法师向延鲁法师索要财物700余万元,其中包括索要200万元赔偿刘某明,以延鲁法师使用少林寺房屋为由索要200万元,以及其他索要车辆和借款事项。
调查组负责人告知,经调查,少林寺、永信法师与深圳商人刘某明并无经济往来。2004年,刘某明与永信法师的徒弟延虎法师、延豹法师合作制订了一批佛像,因卖不出去,刘某明想把这批佛像卖给少林寺。永信法师不同意,之后永信法师以刘某明采取跟踪、恐吓方式向其敲诈勒索为由向郑州市公安局报案。郑州公安机关经查将该案定性为经济纠纷,刘某明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经调查永信法师没有购买刘某明制造的佛像,有关永信法师向延鲁法师索要200万元赔偿刘某明查无实据。
那么,永信法师是否曾以延鲁法师使用少林寺房屋为由索要200万元?调查组负责人介绍说,延鲁法师使用少林寺房屋属实,2005年,少林寺委托当时是僧人身份的延鲁法师开办少林寺武僧培训基地,当年11月出具了委托其征地、建校的委托书,并把少林寺锤谱堂三间房屋作为该培训基地的招生办公室。后来,延鲁法师将培训基地转移到他人名下。2013年6月,因培训基地学生和少林寺门卫发生冲突,少林寺不再让其在寺院内招生,但锤谱堂房屋也未归还给少林寺,永信法师及少林寺未收到过房屋租金等款项。
经调查,作为永信法师弟子,延鲁法师曾于2010年、2012年春节前分别给过永信法师供养钱。作为弟子,年节时给师父供养钱符合佛教传统。经调查组查证,此两笔供养钱被永信法师用作了寺院发展和学僧的学习费用等。
另经调查,没有证据证明永信法师向延鲁法师索要过车辆、借款和其他财物。
二、关于永信法师持有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问题
网络举报内容:永信法师持有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0%股份,转移少林寺相关公司产业的股份至韩某君名下,可能伪造账目,2013年少林寺欢喜地有限公司亏损400多万元,侵吞少林寺资产。
调查组负责人表示,永信法师确实持有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但属于“代持”:“少林寺不具备法人资格,按照工商注册登记的规定,少林寺不能作为投资人。少林寺成立相关公司的股份由寺院内部人员代少林寺持股。依据该公司章程,持股者签署承诺书,承诺对股份没有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分红,不拿工资,不参与管理,因故离开少林寺或辞世时,要无条件将股权转给少林寺。”
据介绍,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永信法师、永乾法师、印松法师分别代少林寺持股80%、10%、10%。依据少林寺的代持股规定,2012年7月印松法师去世后,其名下的10%股权已转给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少林寺欢喜地(登封)有限公司是少林寺接待访问者、客人、居士、弟子和游客的素斋馆,其收益用于少林慈幼院。该公司的股份由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钱某梁和担任少林慈幼院院长的韩某君代少林寺持股,持股者也签署承诺书承诺对股份没有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分红,不拿工资,不参与管理。经查,少林寺欢喜地(登封)有限公司从2007年成立至2013年累计负债400多万元,主要用于改扩建经营场所、装修、购买设备和软件配套等支出,并非一般的经营性亏损,网络举报该公司2013年亏损400多万元不属实。
“我们在调查中,未发现利用持有股份获取分红等个人收益的情况,未发现转移股份、伪造账目、个人侵占少林寺资产问题。”调查组负责人说。
三、关于永信法师侵占高香收入问题
网络举报内容:永持法师负责烧高香两年多,收入都交给了永信法师。
所谓烧高香,一般是指向佛敬烧的粗、长的香。据调查组了解,少林寺未安排过僧人出售高香,但十多年前全国寺院烧高香盛行时,确有僧人私下给香客提供高香的情况,永持法师是其中之一。烧高香的收入直接入殿堂里的功德箱,而少林寺殿堂的所有收入都由寺院财务统一负责。
永持法师已于2008年自行还俗离开了少林寺。经调查组对永持法师等相关人员调查并核查相关账目资料,无证据证明永持法师负责烧高香两年多,无证据证明永信法师侵占高香收入。
四、关于少林寺铸造世纪大钟项目实际募集资金问题
网络举报内容:永信法师曾以铸造世纪大钟为名,筹集善款高达千万元。
据调查组查证,2000年少林寺确曾参与在嵩山顶上铸造世纪大钟项目并募集善款,后退出此项目。少林寺在退出该项目后专门征求信徒意愿,部分善款退还给了捐资人,剩余善款由寺院财务统一管理,用于寺院建设。
经调查有关人员、调取相关账目、查询银行账户,查实少林寺对铸造世纪大钟项目有单列账户,注明共募集资金57万余元。调查组未发现其他高额善款收入,未发现个人从中敛财问题。
五、少林寺名下车辆产权全部属于少林寺
网络举报内容:永信法师购买多辆百万级豪车,车牌靓号。
经调查,少林寺名下登记有15辆车,产权全部属于少林寺,其中进口车4辆,国产车11辆。据悉,这些车辆主要用于寺院的办公、接待、僧人日常生活。经调查,少林寺曾向当地一些单位租借过车辆,双方签有租借协议,少林寺财务收取有租金。
六、关于南阳市三家建筑公司和河南佛教学院之间的经济纠纷问题
网络举报内容:南阳市三家建筑公司实名举报永信法师担任法人代表和院长的河南佛教学院拖欠农民工工资。
据了解,河南佛教学院是经国家宗教局、河南省政府批准设立,由河南省佛教协会主办的一所四年制本科宗教院校。按照惯例,河南省佛教协会会长兼任院长。
但永信法师并非该学院法人代表。调查组查明,河南佛教学院由中华慈善总会、河南慈善总会定点援建,其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家王国全个人的1.5亿元捐资,王国全是学院的法人代表、常务副院长,全权负责学院的工程建设和日常管理,永信法师没有具体参与。
河南佛教学院部分工程由南阳市三家建筑公司承建,网络举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系这三家建筑公司与河南佛教学院在工程结算上发生的经济纠纷,与永信法师无直接关系。
七、永信法师以“刘应城”名字登记的户口已注销
网络举报内容:永信法师拥有双户口、双身份证。
经调查,永信法师拥有双重户口。其中一个户口登记姓名为永信法师,身份证号4101251965xxxxx054,住址为河南省登封市少林办事处少林寺常住院1号院,登记时间为1985年。经调查组调查并询问永信法师本人,永信法师于1981年到少林寺出家,该户口属于1985年人口普查户口登记时,少林寺为其申报登记的户口。开始实施身份证制度时,寺院又为其办理了出家后的法名身份证,永信法师一直使用该户口和身份证。
调查材料显示,永信法师另一户口登记姓名为刘应城,身份证号3412261965xxxxx076,住址为安徽省颍上县慎城镇,为1965年出生登记。据调查,永信法师自出家以来未使用过该户口和身份证。
调查组负责人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已注销了永信法师以“刘应城”名字登记的户口。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还发现少林寺在财务及其他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目前,少林寺正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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