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碧水满目绿意 生态福州凸显宜居城市品质

26.10.2015  20:31

  福州新闻网10月26日讯(记者 邱陵)多年来,福州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福州建设工作,精心打造“美丽福州”,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福州市先后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省级生态市、“最干净的省会城市”等荣誉称号。“福州空气好、闽江水质优、榕城满眼绿,成为了广大群众对生态福州最直观的感受。”福州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负责人郑彩红说。

   空气质量全国排名靠前

  自从清新透亮的福州天空以“福州蓝”亮相,就在不少市民的朋友圈里频频出现,获赞无数。

  近年来,福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持续位居全国前列。2014年,福州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七、省会城市、直辖市中排名第三。

  根据近期公布的考评结果,2015年第三季度福州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三;森林覆盖率达55.6%,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二位;闽江(福州段)、敖江(福州段)和龙江干流水质稳定达标,8个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

  1997年以来,福州市已制定实施了20余部资源环境保护法规,以立法形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用“绿色法规”提升“生态福州”。

  “十二五”以来,福州投入生态建设资金约669.69亿元,市财政每年都投入9150万元(2014年后增加到2亿元)对闽江上游地区、敖江二水源周边乡镇实施水资源保护补偿。

  向破坏生态行为说不,除了法规,更需要可操作性强的细则出台。福州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列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全市生态红线区域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30%,进一步明确了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

  值得一提的是,福州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差别化考核政策,对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永泰县、农业主产区的闽清县弱化GDP考核指标,重点考核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形成了科学的发展导向与考评机制。

   生态理念引领城市建设

  中心城区不再发展一般制造业,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向南北“两翼”转移。近年来,福州城区共有400多家工业企业实现了异地搬迁和腾笼换鸟发展,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2014年,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为8.05∶45.5∶46.45,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超过15%,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368多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400亿元,第三产业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火车头”。

  有这样一组数据:

  “十二五”以来,全市实施了269个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30家企业列为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对281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初步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方式;

  “十二五”以来,全市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89.3万亩,其中绿色城市6.62万亩、绿色村镇6.93万亩、绿色通道4.59万亩,全市受保护国土的面积比例达到32.91%,有83种野生动物列入国家级保护范围,闽江口湿地获评“中国十大魅力湿地”;

  逐年扩大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区域面积,目前已扩大至41.8平方公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0%,群众公交出行比例达到24.91%;

  鼓励低碳出行,目前市区已设置了174个自行车站点,投放3600多辆自行车供市民出行,使用人数已突破百万人次;

  2011年起,福州市对中心城区107条内河实施全面综合整治,目前,西湖以及安泰河、白马河、晋安河等32条内河已基本完成整治,努力实现“水清、河畅、路通、景美”的目标;

  目前已建成金鸡山观景栈道、金牛山观景栈道、花海公园等城市绿道与慢行系统100多公里,对市区72座高架桥和30多条主干道进行全面花化,建成84座城市公园,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9%,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43.43平方米;

  市区已建成19座生活污水处理厂,62个集镇、150多个农村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6.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53%,农村安全饮水人口达97.65%,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31%。

  近年来,福州市精心打造绿城、花城、水城,凸显山水宜居城市的魅力,“显山露水”的青运福州,更加美丽动人。

   环境整治与监管双管齐下

  加大闽江、敖江、龙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实施了河长制,拆除畜禽养殖场7000多家、石板材企业350多家,确保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优良水平;同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市划定了8个市级、17个县级、99个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有效地保障了群众饮水安全。

  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执行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批联动机制,把好项目准入环境关。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审批了12513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功能区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近年来,在闽江、敖江、龙江建成了1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了52座空气监测子站,对115家重点大气污染源、29家机动车尾气检测场实施远程视频和数据监控。

  “十二五”以来,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等一系列环保专项行动,全市共立案调查涉嫌违法企业1010家,对环境违法企业处罚27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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