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水土流失企业化治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局(水土保持事业局、水土保持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省水投集团作为全省水利建设投融资平台的作用,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企业化、规模化和专业化运作,形成水土流失治理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确保2015年度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企业化运作任务顺利实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企业化运作的实施方案》(闽政办〔2015〕34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项目应从已编制或正在编制的规划中产生,包含2015年度正在实施和计划列入下期实施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本次申报项目治理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00亩,突出集中连片化、规模化治理的原则。
二、项目申报内容
各市、县(区)水利局(水保局、水保办)辖区内2015年度正在实施和计划列入下期实施的水土流失治理,并能按照闽政办〔2015〕34号文件要求,实现企业化运作的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水利局(水保局、水保办)应认真学习贯彻闽政办〔2015〕34号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企业化运作,以达到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各县(区)水利局(水保局、水保办)应根据上述申报原则和申报内容等有关要求填报《水土流失治理建设工程申报表》,并于2015年5月15日前上报省水投集团水保生态公司(公司地址:福州市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10号楼21层 联系人:林元照 ,联系电话:13950536818)。
附件:水土流失治理建设工程申报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