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版“水十条”亮点解读 高于“国十条”要求
海峡都市报讯(记者 陈文浩)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备受关注的福建版“水十条”正式发布实施。
福建版“水十条”是如何出台的?与国家的“水十条”(下称国十条)相比,福建版“水十条”的要求是持平,还是更高?我省的“水十条”有何福建特点?昨日,省环保厅向海都独家解读了福建版“水十条”的亮点。
推省级“水十条”,我省全国最早
记者了解到,福建是全国最早推出省级“水十条”的省份。国十条是今年4月正式印发的,短短两个月后,福建就推出了更细化的“水十条”。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各地方政府要在2015年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地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根据省领导的要求,环保厅提前准备,从去年底开始,就跟踪策划我省贯彻国十条的意见,并于今年4月底形成初稿。经过征求意见、专题会议的讨论、再修改等流程,形成了“水十条”的送审稿。5月底,省长苏树林主持召开第4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据介绍,与国十条相比,我省工作方案中设置的具体水质目标,高于国十条要求(见右上表),“这是考虑到我省水环境现状总体优良”。同时根据我省的特点,新增了一些要求。
我省湖库多,新增湖库水质要求
据悉,我省“水十条”,新增了主要湖泊水库水质要求。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因我省湖库较多,且部分湖库存在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因此我省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主要湖泊水库水质达标率总体达60%以上,到2030年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的新要求。
据介绍,由于国十条是针对全国的水污染防治,其行动计划相对宏观,对各省的情况不可能面面俱到。这些都需要省一级的“水十条”进一步细化。记者了解到,在福建版“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任务中,根据我省水污染防治重点,就新增和细化了许多内容(见右下表)。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比如针对区域突出水环境问题,福建版“水十条”就明确了八大重点县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这八大重点县区包括延平、尤溪、新罗、永定、武平、南靖、闽侯、福清,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落实。
“明确之后,这些县区所属的地方政府在出台本级的‘水十条’时,就要列出相关的整治措施,比如何时关闭或搬迁禁养区的养殖场,如何严格养殖准入门槛,如何实现畜禽养殖转型升级。”上述人士认为,这有利于落实各级责任,促进水污染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