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水利]大田县吴山乡:“四结合”创新河长制工作
吴山乡位于大田县南部,土地面积93.33平方公里,辖9个村,31个自然村,总人口10168人。境内有屏山溪及和平溪贯彻全境,合计 82.3公里 ,其中有4个行政村,14个自然村,共853户,3649人,居住在大田县城区饮用水坑口水库源头。为推动 “河长制”工作的落实,达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该乡按照统一领导,分段负责的方式,通过“四结合”举措,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河道的整治工作,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的质量,促进了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实现“水清”
为推进“河长制”工作进程,该乡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突出提升水质,实现“水清”成效。一是扎实推进源头管控,杜绝污水排入河道。近年来,与大田县环保局、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先后关停取缔了和洋形钟山采石场、东埔捞沙场、梓溪养鳗场、养猪场、程堂村烧轮胎油场。二是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今年,投入187万元,在坑口水源地源头的阳春村、梓溪村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完善机耕路、田间路、蓄水池、截排水沟护岸等水保设施建设。三是加强茶园开发监管,确保生态发展高山茶产业,对开发项目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跟踪情况,做到谁开发谁治理。今年来,投入34万元对和洋村100亩未达到生态茶园进行治理。
二、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现“河畅”
该乡依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改善河道周边环境,实现“河畅”成效。通过在水源保护区铺设污水管网,建成微动力污水处理站1座,建设污水处理厂2处、安装一体式化粪池325座,建设垃圾收集屋26座,采购垃圾箱100个,摩托式保洁车10辆,垃圾转运车2辆,垃圾中转站1处等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建立健全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解决水源保护区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使坑口水库源头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有效解决了农村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三、结合美丽新农村建设,实现“岸绿”
按照“规划好、建筑美,卫生好、环境美,生态好、山水美,产业好、生活美,设施好、功能美,管理好、乡风美”的要求,践行“五清楚、两特色”建设理念,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岸绿”成效;一是实行庭院卫生家庭责任制、落实门前“三包”;二是将旧房、危房融合当地人文景观,进行挡墙、景观、文化长廊等工程建设。三是推进绿化美化建设,邀请水利专家和景观设计公司对河道进行规划设计,拆除附属房,平整土地,拓宽河道,修建河道内迭水,在河道沿线新建步道并绿化,打造成休闲公园;对36座危房进行改造和对68幢民房进行“平改坡”和立面装修,实现河岸美化。
四、结合光伏发电,实现“生态”
该乡以精准扶贫光伏发电产业建设为平台,结合农村河道生态环境,实现光能和土地的集约化、立体化综合利用,实现河道治理“生态”成效.一是“地光互补”,丰富“造血”功能。通过“村集体闲置地+光伏发电项目”的模式,利用村部、学校等集体资产的屋顶或闲置地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同时要求村两委成员主动参与日常维护。目前,梓溪村委会建设的60千瓦发电站已竣工投入使用,年可实现村财增收7.6万元,实现“造血”功能的丰富提升。二是“水光互补”,聚焦绿色发展。利用河岸人行道、水渠等闲置地 3000平方米 ,采取乡建村管、收益共享的模式,实施商业化运作和有效管理,建设大型光伏发电设施,实现光能和土地的集约化、立体化综合利用,实现规模化推广示范效应。目前,全村累计投入目前,总投资160万元,在梓溪河岸沿线 2公里 、水渠沿岸 0.5公里 范围内建设200千瓦的光伏发电站,建成后可实现乡财增收20万元。三是“微光互补”,实现良性互动。将光伏发电与微动力污水处理系统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微动力周边空间安装光伏发电,发电收益可作为微动力运行管理经费,真正实现了良性互补。目前,配套的2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已竣工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