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荣获 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7.01.2015  14:38

2015年1月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人社部发﹝2015﹞2号)文件决定,联合授予全国80个单位“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福建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为获此荣誉单位之一。

近年来,福建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在省直机关工委和厅党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厅党组“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党建工作思路,突出“强化责任、落实载体、服务中心”,为福建水利实现“一流的干部队伍、一流的防汛能力、一流的水利项目、一流的水土保护”和“强水利、美生态、富百姓、保安全、建队伍”的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政治保障。福建省水利厅分别被评为福建省文明单位和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连续四届荣获“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后涌现出中央“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一大批荣誉单位和“2013感动厦门十大人物”、“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郑娟娟等一大批先进个人。

福建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此次获得“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继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之后,又一次取得了殊荣。

 

                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