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规划等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

16.09.2014  20:36

厅项目评审中心: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基层和群众,经研究,由你中心承担报我厅审查的水利规划、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请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成立厅项目评审中心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水人教〔2011〕40号)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将审查意见报送我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