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废止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相关文件的通知

16.04.2015  12:37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视频会精神,全面推进我省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切实加快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进度,我厅印发了《福建省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取消了施工图审查。我厅对涉及施工图审查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7份文件,具体如下:

一、《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闽水建设〔2009〕9号)

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专家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水建设〔2009〕37号)

三、《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工程师资格认定名单公示的通知》(闽水建设〔2009〕78号)

四、《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第一批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名单公示的通知》(闽水建设〔2009〕79号)

五、《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第一批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名单公布的通知》(闽水建设〔2009〕86号)

六、《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工程师认定人员名单及编码公布的通知》(闽水建设〔2009〕88号)

七、《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延长第一批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工程师资格时限的通知》(闽水建设〔2011〕10号)

特此通知。

 

 

福建省水利厅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