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利发展“十三五” 规划重点项目筛选和投资规模测算工作的通知

19.03.2015  15:13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厅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我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为科学确定我省“十三五”水利重点项目布局和投资规模,做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大中型水库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原则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和“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要求,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建设的实际需求,紧扣国计民生、着眼发展需要,注重轻重缓急、近远结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具有拉动作用、影响较大的重大水利工程,进一步提升水利支撑保障能力。

二、做好项目筛选

各地要按照“具有相关规划依据、符合开发利用条件、具备前期工作基础、建设条件基本成熟”的原则,对拟近期实施的水利建设项目进行梳理,提出拟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水利重点项目清单。厅有关处室组织有关承担单位,在征求各设区市意见的基础上,负责做好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抓紧提出面上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规模。厅规划计划处会同省水利规划院负责对重点项目及投资规模、面上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规模进行审核汇总工作。

三、按时提交成果

各地要在 2015年4月10日前,将水利重点项目、大中型水库项目和投资规模测算情况上报省厅,新增重点项目同时提供项目简介;4月30日前,厅有关处室提出按专项规划实施的面上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规模测算。有关填报系统及使用说明,请从福建水利信息网下载。

附件:“十三五”新增重点项目简介提纲

联系人:

厅规划计划处蔡晶                      0591-87573927

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水利规划院林国勇                  0591-28309545

邮箱:[email protected]

张开荣      0591-28309561

邮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水利厅

                            2015年3月18日

  附件:

“十三五”新增重点项目简介提纲

一、建设地点及范围

简述工程项目地理位置、所属行政区及所属流域、河流等基本情况。

二、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简述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三、工程建设主要任务与规模

简述工程的主要任务,工程规模指标、设计标准,主要特征值,工程主要效益和技术经济指标。

四、主要建设内容

说明各项工程任务的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总体布置情况,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等。

五、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

说明工程占地的范围、面积、地类等情况,工程移民安置及补偿情况等。

六、工期、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

说明工程工期、预计开工时间,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

七、前期工作情况

说明工程前期工作及审批情况。

八、相关图件

工程位置示意图、工程总体布置图。

(附件1): 十三五”大中型水库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表19113238.xls" target="_blanc">附表2:全国“十三五”大中型水库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表19113238.xls
(附件2): 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筛选和投资规模测算表19113232.xls" target="_blanc">附表1: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筛选和投资规模测算表19113232.xls
(附件3): 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表填报说明新19123205.doc" target="_blanc">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表填报说明新1912320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