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提升为Ⅱ级

27.09.2016  10:37

今年第17号台风“鲇鱼”今天(27日)03时在距离台东市以东30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未来将以每小时20~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福建省气象局决定2016年9月27日07时起,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福建省气象局要求,省局办公室(应急办)、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网络处、科技与预报处、人事处、纪检组,气象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大探中心、气象服务中心、气科所、防雷中心、宣教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立即进入Ⅱ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设区市气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级别,并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宣教中心  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