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宣贯会在榕召开

04.12.2015  18:22

   12月3日下午,国家强标《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宣贯会在福州市气象局召开,福建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处长吴太旺、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余刚,以及福建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黄凯安、福州市气象局副局长陈兴旺出席了本次会议。各设区市气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的法规、业务科(处)的科(处)长及福州市国土局、质监局、规划局派代表参与此次会议。

  会上,吴太旺处长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规范做了详细的介绍,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出台的意义,规范与气象法、气象条例的关系,对规范主要内容的解读,以及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四个方面,对如何切实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做了细致的阐述。

  各部门代表及参会人员针对宣贯会内容纷纷提问发言,针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规范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和意见。吴太旺处长也对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与会人员共同沟通、交流、探讨。共同推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稳步前进。(宣科中心 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