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9.12.2015  11:34

  随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气象部门已取消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一步将再拟取消3项行政许可和1项行政许可的初审。原《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12号,以下简称《规定》)中涉及2项已取消的非行政许可事项,3项拟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确保改革于法有据的有关要求,需要对《规定》的相关条款做修订。中国气象局组织起草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 “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提出意见。

  2、登陆 中国气象局网站 (网址:http://www.cma.gov.cn)首页。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10008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5日。

  中国气象局  

  2015年12月4日 

  

   点击查看附件:《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附件:《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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