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间古厝频频被盗 “野外文物”保护滞后亟待加强
图为南安官桥蔡氏古民居
新华网福州8月19日电(记者 王雄)“我不想再留遗憾了。”18日下午,家住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的老苏告诉新华网福建频道记者,为了避免老宅再被窃贼光顾,他和族人商量,或在近期将老宅拆除,将一些有价值的木雕拆下封存保护。
此前,老苏的这座百年古厝由于无人居住,已多次惨遭窃贼“毒手”。
记者了解到,像老苏家这样的民间古厝,近年来屡屡被盗,许多有价值的老物件流失,让人倍感痛心。对此,一些专家认为,许多民间古厝由于未被列入文保单位,虽然严格来讲不能称之为文物,但仍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也就是俗称的“野外文物”。这些民间文物的安全与保护工作迫在眉睫,急需各方挖掘和加大保护力度,才能让更多民间文物得以传承和保存。
古厝频现贼影损失惨重
今年2月,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上埕村和登峰村两座百年古厝相继“遭贼”,古厝大门口精美的青石雕全部被盗。
5月初,晋江市池店镇也有一座古厝被盗,有价值的石雕和木雕被“一锅端”。
8月8日凌晨,莆田仙游县榜头镇灵山村一处明代古宅被盗,一对用来支撑门廊大门的青石墩不翼而飞,被盗的青石墩雕有精美图案,每块重约四五百斤。
更让人吃惊的是,在南安市码头镇金中村,一间100多年的古厝,十几年来接连遭贼8次,石窗和木雕被悉数盗走。
记者了解到,这些被盗的古厝大都无人居住,这给盗贼留下了可乘之机。
“我们这里的古厝有100多年历史,200多平方米,原来住十几户人,后来陆续搬走,几年前开始没人住,也没人管理,经常遭贼。”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上埕村的蔡先生告诉记者,大约 3年前,古厝大门旁的几块石雕就被盗,后来他们用水泥把墙填上。此外,原本柱子下面垫的是青石材质的石珠,去年也被偷。一起被盗的,还有一块放在大厅台上的墓志铭。
除了民间古厝,一些盗贼还把黑手伸向了寺庙和祠堂。
仙游县榜头镇泉山村的一个祠堂,建成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门前垫石柱的是一对雕花青石石墩,中间椭圆形,直径约60cm,高约40cm,石墩上还有小鸟和花草的浮雕,重达四五百斤,平时有村里的小孩在这边玩耍,谁都没想到它们竟被贼给惦记上了。
今年5月21日凌晨4时许,3个小偷来到这个祠堂大门前,用事先准备好的千斤顶将石柱顶起,移走石墩,再从附近随便捡来几块红砖垫在石柱下面,然后一起把石墩抬到三轮车上。由于动静太大,惊动了村民,几名小偷慌不择路,被村民当场擒获。
破案不易追赃困难
“今年以来,我们已破获多起民间古厝被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仙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盗窃中队民警陈律告诉新华网福建频道记者,由于文物市场的兴起,近几年此类案件有逐渐增多趋势,最近也时有发生,防不胜防。
据陈律介绍,仙游县赖店镇有一个规模颇大的古玩市场,被盗的古厝建筑构件基本在这里销赃。
“这8名犯罪嫌疑人以前是收购废品的从业人员,后来发现古物值钱,于是就偷盗卖给古董商傅某,其中一件古物就售得2.7万元。”陈律透露,此类案件多是小偷和文物商一起勾结作案。
此言非虚。8月17日,记者在泉州市老城区探访时,部分居民表示,最近这两年,常有一些文物贩子在老城区转悠“淘宝”。
“我们巷子中的那个石鼓,就曾有人打听卖不卖。”居民林先生说,居民们表示不卖后,一个星期不到,石鼓就不见了踪影。林先生猜测,可能就是被文物贩子偷走了。
记者获悉,古厝被盗,破案率并不高。像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今年发生的几起古厝被盗案,至今未能侦破。
“古厝大都无人居住,发现被盗时往往不是第一时间,有价值的线索并不多。”鲤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郊区中队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加上古厝年久失修,也没有装监控,侦破起来很困难。
除了难破案,追赃也不易。
陈律告诉记者,由于小偷一般都和文物经营人员有勾结,转手很快,追赃决非易事。比如,仙游发生的几起古厝被盗案,目前赃物只追回20多件,还有80多件仍在追查中。
古厝如何保护成为难题
福建古厝众多,特别是闽南一带,所建者非官即商,留下的许多雕饰、字画有很高的价值。然而,由于很多古厝无人居住,甚至无人看管,导致小偷频频上门行窃。更令人头疼的是,这些古厝因为没有列为文保单位,文物保护部门也不好直接插手管理,这使得保护有价值的古厝成为一道难题。
记者了解到,经第三次文物普查,仅泉州市就有3000多处不可移动文物,大约有一半以上是在民间。可是,目前泉州被列为县(市)级文保单位的只有686处,省级85外,国家级仅31处。
“也就是说,泉州大多数的不可移动文物都不可能由政府派人看管。”泉州市文管新局文物保护科科长陈温州告诉新华网福建频道记者,被列为文保单位的,政府一般都有派人看管,被盗和被破坏的可能性要小些,而没有列入文保单位的,情况不容乐观。
据陈温州介绍,泉州地区列入尚未公布的文物点普查名录的古厝有200多座,因文物点与文物保护单位性质有异,受产权问题所困,管理上仍以自我保护为主。
对于古厝构件被盗的现状,陈温州说,文物保护部门也无可奈何,没有过多的力量去保护,只有依靠公安部门去侦破。
“很多民间古厝由于未被列入文保单位,严格来讲,其建筑构件不能称之为文物,但仍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也就是俗称的‘野外文物’。”泉州市原博物馆馆长陈健中表示,随着岁月的流逝,民间古厝及其建筑构件的价值越来越大,如何保护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陈健中认为,要加大对“野外文物”的保护与安全工作,一方面,要对古玩流通市场加强监管,比如实名登记等制度;另一方面,政府要对古民居加强巡查,将古民居纳入政府的执法体系,承担起应有的保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