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民进党以“前途决议文”处理两岸关系行不通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主持党代会并致辞。(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原标题:国台办:民进党想以“台湾前途决议文”处理两岸关系行不通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 陈斌华)针对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提议该党20日召开的“全代会”不处理“冻结‘台独’党纲提案”,并声称该党所谓“台湾前途决议文”主张的“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已经是台湾人最大的共识”,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21日应询表示,“台独”是没有出路的,想以所谓“台湾前途决议文”来处理两岸关系也是行不通的。
发言人说,“台独”违逆历史潮流,损害两岸同胞利益,背离台湾主流民意,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我们反对“台独”的立场是坚定的、不可动摇的。民进党只有放弃“一边一国”的“台独”主张,才是顺乎民意的正确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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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途决议文”是民进党在1999年抛出的一项“基本方案”。在2001年10月20日于高雄市召开的全代会上确立其“党纲”的地位。其内容是承认“中华民国”的所谓“独立国家”的地位,通过将全代会决议文效力等同于行动纲领,使得“台湾前途决议文”地位提升,是“台独党纲”的替代“宣传用品”。
“台独党纲”的主张是,依照台湾“主权”现实,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并制定新宪法。而1999年通过的“台湾前途决议文”则承认台湾已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更动,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换句话说,“决议文”已承认台湾是独立国家,名字叫“中华民国”,不再追求建立“台湾共和国”。
相对于民进党叫嚣的“台独党纲”而言,“台湾前途决议文”是民进党执政后顺应民众支持“一个中国”、反对“台独”呼声做出的反应。民进党“全代会”提升决议文位阶后,可以避开“台独党纲”废除或修改的问题。若“台独党纲”与"“台湾前途决议文"”发生抵触,则“新的法律优先于旧法律”,"“台湾前途决议文"”优先于“台独党纲”,以适应社会主流意见与政治现实的需要。可以说,在“新法优于旧法”的诠释下,1991年通过的“台独党纲”已形同被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