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充电宝”乘机规定 禁止飞行中使用

08.08.2014  11:53

  东南快报讯 乘坐飞机的旅客要注意,携带大容量的充电宝会被禁止“登机”。昨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规定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超过160Wh不让登机

  市面上在售的大部分充电宝可登机

  按照民航局昨日发布即日实施的公告规定,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在容量方面,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对于上述容量限制规定,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现在市民通常购买的充电宝,大多数标注的电压在5伏或5伏以内,5000—10000mAh(毫安时)的较多,也有一些充电宝“容量”为2万mAh(毫安时)。多数充电宝并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

  根据计算方法(瓦时Wh=电压伏V×电量安培Ah),这样计算下来,常见充电宝基本在手提行李登机的允许范围内。

  “就算是2万毫安时的充电宝,电池电压是5伏,得出的额定能量值是100瓦特小时,经过航空公司批准,也是可以上飞机的。”航空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乘客只要自己一算就知道符不符合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