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为社会文明保驾护航

02.06.2020  00:31

  近期,全国“两会”对于民法典草案的审议和讨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分组审议中,莫小峰代表和黄超代表对民法典关于性骚扰规定提出了修改建议:“违背他人意愿,以文字、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建议得到草案修改稿的采纳。这意味着,利用语言、文字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攻击和侮辱的行为,不再“逍遥法外”。(05月27日,广西新闻网)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现如今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交流的频率越来越大。伴随而来的通过发微信、发短信进行骚扰的行为也不断出现,甚至成为了很多敲诈、勒索、欺诈、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开端”。出现微信、短信不断骚扰的情况,很大因素在于网络的虚幻性,没有直接的“面对面”,让当事人说话更大胆,更直接。更重要的是,对于(性)骚扰的法律规定,更多是在直接的肢体行为上,对于语言、文字方面,缺乏明文规定。正是法律上的“漏洞”,导致很多人(特别是女性),面临被微信、短信的(性)骚扰的风险很高。如今,民法典的硬性规定,对于语言、文字等方式的也作出明确的规定,就是要彻底整治语言、文字方面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的不良行为,倡导和谐、文明的交流。

  以法典促文明,这是有效化解矛盾、预防犯罪的“”。社会不断进步,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不可或缺。如今,随着微信、QQ以及短信等聊天工具的逐渐普及,维护这些聊天工具的文明,成为了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如今,受到一些激进、偏激思想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人,过于追求交流的“快速”、“激进”。过快、过激的交流,势必会产生言语上的冲突,甚至最终演变成反目成仇,结下仇恨的“梁子”。语言上的相互攻击、侮辱甚至诽谤、威胁,给很多人带来了不安,也导致很多冲突矛盾的不断升级,最终演变成严重的暴力犯罪。这种情况的产生说明,最初,在语言上的相互攻击,如果能够得到及时制止,就不会愈演愈烈。如今的民法典草案对于语言、文字上的攻击行为都会承担责任,也就能够更加强有力地约束和规范行为人的言行举止,避免“冲动”最终导致的悲剧。

  以法典促文明,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利用微信、QQ、短信等进行骚扰、攻击的行为,已经呈现出泛滥的趋势。这不仅给很多市民带来不安全感,也让一些执法者(特别是人民警察)被曾经处理过的违法犯罪分子不断进行骚扰、恐吓甚至威胁。这已经严重干预到了正常的执法、司法等公务行为。这些看似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是,缺乏明确的规定,势必导致很多人可以“任性”,这种“任性”也就有“不公平”之感。民法典对于语言、文字形式的骚扰都同样认为是骚扰行为,要承担责任,这就能够让很多伺机报复、骚扰他人的“坏分子”不再能够肆意妄为。这就能够促进形成邪不压正、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文明交流更是促进社会和谐、团结的重要途径。但是,文明也并非与生俱来,需要以法典来有效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真正做到文明交流,维护公平正义的氛围,才能够真正给社会文明保驾护航。(莆田文明网 李航)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