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系统法制建设培训班在厦门举办

04.07.2014  09:20

  为增强全省民政系统人员法治意识,提高民政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推动民政依法行政工作,2014年6月25号至27日,省厅在厦门举办全省民政法制建设培训班。来自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民政部门的分管领导和法制负责人、民政法制示范县和其他部分县民政局领导、省厅执法重点处室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现场

  会上,驻厅纪检组长刘晓莲结合案例对民政职权进行系统梳理,分析民政行政执法中容易引发行政争议的情形,提出民政行政执法的要求。刘晓莲组长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正视依法行政中的不足,自觉摆脱“官本位”、“人治”思维,克服现阶段制度构建上的缺陷,确保民政工作真正回归公平、正义、民主。

  刘晓莲组长强调,民政作为民生服务的执法者,要求更强烈的服务和依法办事的意识,行使职权时要做到“五问”:一是问一下,有这个权力吗?二是问一下,有事实依据吗?三是问一下,有法律依据吗?四是问一下,是否遵循法定程序?五是问一下,裁量是否恰当?

驻厅刘晓莲组长会上讲话

  本次培训班还邀请了厦门法制局丁贤志副局长、集美大学法学院李绍平院长来做专题讲座。丁副局长、李院长从工作实际和行政执法现状,围绕如何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分别作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方式变革》的讲座。讲座案例丰富、深入浅出,同时又发人深省,参训人员受益颇多。专题讲座后,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林跃强处长对上半年民政法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部署了对下半年的民政法制工作,并组织全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民政局总结交流了上半年的民政法制建设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会后,参训人员还实地观摩了厦门市以法治思维推进社区治理的经验做法。(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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