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开展民政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试点工作

17.06.2014  09:43

  为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运行管理,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根据省民政厅要求,自5月份以来,武夷山市积极开展了民政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试点工作。首笔11万元救灾资金已于5月底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到270户受灾群众手中。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主动征求乡镇意见,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等部门,细化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了《民政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方案》及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救灾资金发放程序。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救灾资金发放对象和金额,做到了阳光发放。三是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采取先期在全市6个乡镇(街道)进行试点,积累经验,而后全面推进的方式,通过第三方(农村信用社)直接发放到户的做法,稳步推进。(武夷山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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