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加强防灾避灾点建设管理

21.04.2015  10:11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下发《关于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自然灾害避灾点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检测等内容,不断增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整体防御能力。二是设立避灾点。乡镇、农场建有至少1个容纳人数不少于150人的乡级避灾点,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村级避灾点,单个避灾点至少能容纳80人,每个避灾点都设置办公室(值班室)、仓库、简易厕所等场所,并在主要进出路口的醒目位置设置避灾点路线指示牌,张贴悬挂防灾减灾宣传图片资料。三是储备应急物资。为建成的自然灾害避灾点添置被子、洗漱用品、手电筒、铁架床、救灾应急包等生活物资,保障救灾的应急需要。(大田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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