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

11.08.2017  19:34

  8月6日上午,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池秋娜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专题组织传达学习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开展讨论交流,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抓学习,做到学深学透。 召开全省老龄办主任会议、全厅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全会精神。计划8月至9月举办2期市、县(区)民政局长培训班,帮助基层“一把手”深化认识、掌握政策。通过学习研讨,切实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加快补齐养老短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抓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一是做好政策解读。把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目标任务,特别是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创新突破的6个方面亮点作出说明,及时发布。二是发挥好媒体作用。积极主动对接媒体,提供好新闻素材,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体作用,特别是利用好“每周文摘养老周刊”“福建民政”微信公众号这2个新阵地,全方位地搞好宣传,做到有影、有声、有字。

   三、抓示范,做到以点带面。 一是抓国家级试点。做好厦门市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三明、漳州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二是抓省级试点。在40个县(市、区),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机构4类试点示范工作,在南平建瓯市等33个单位开展省级医养结合试点。三是召开现场推进会。年底,将适时在福州召开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现场推进会,推广福州市鼓楼区创新服务模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经验。

   四、抓项目,使补短板有抓手。 一是将养老补短板工作项目化、具体化,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二是指导各地结合地方养老服务需求,按照“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增资一批”的要求,建立项目储备库,抓好项目运作。三是将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项目捆绑打包,形成一批养老投资工程包或养老PPP工程包,向上争取国家部委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同时推向社会,加强招商引资,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

   五、抓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按照《实施意见》和“双十条”措施要求,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把目标任务量化到年度,分解到月份,建立“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一通报”机制,严格考核问责,层层传导压力,防止政策“悬空”。特别是针对养老“双十条”中有时间节点要求的任务,倒排时间,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逐项落实。二是建立健全目标管理、督查考评、定期评估、星级评定、准入退出等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三是每个厅领导挂钩1个设区市,每个机关干部挂钩1个县(市、区),加强对基层养老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六、抓当前,解决重难点问题。 一是突出安全整治,推动各地对已建养老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处置。主动对接消防部门,为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创造条件,推进设立许可。能整改的年内整改到位,明年6月前全面完成设立许可工作。二是抓好“三规”落实,督促指导市、县政府加快编制并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加强监管的具体规则,加快制定服务规范,把规矩定在前,把规范做到位。三是加强民政资金整合,年内新增建设一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项目,加快实施总投资不少于13亿元的养老服务工程包。四是督促指导各地盘活用好乡镇敬老院,加强设施改造、增强服务功能、推进社会化运营,逐步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年底前床位使用率提高到50%以上。五是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年底前实现50%以上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厦门市民政局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考核。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制度。目前全市共有1279人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二是建立老年护理专业教育培训。在我市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在厦门医学院建立老年护理轮训基地,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和社会工作等专门服务人才。三是推行社区助老员制度。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36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各购买1-2名老服务专业岗位,壮大养老服务队伍。四是推进为老服务志愿队伍建设。全市共有664支助老服务队伍,其中专职人员396人、兼职人员2917人;志愿者队伍共602支、人数1.民政厅
福建省委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养老工作
  通讯员 廖振华 任劭喆   8月3日-4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