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开展救助管理工作专项督查

12.05.2017  14:25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救助对象合法权益,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检查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闽民福明电〔2017〕40号),从4月7日起,由池秋娜厅长等厅领导带队,分五个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对各级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站外托养机构(包括福利中心、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疗院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厅会议精神,开展自查整改情况,救助管理机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站外托养机构的设施条件、服务质量、卫生状况、安全管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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