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工作会议

03.04.2018  12:13

  林弘副厅长讲话

 

  省民政厅于3月29日上午在福州召开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工作会议,部署社会组织有关工作,省级社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参会。省民政厅副厅长林弘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郭奇主持会议。

省民政厅召开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工作会议

 

  会议,介绍了2017年全省社会组织工作情况,部署了2017年度省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并对《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省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李剑锋通报了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强调业务主管单位要明确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着力在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强化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导、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员关心关爱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书记王水清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机制、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方式等进行了说明。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调研员周强对第三批省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脱钩工作的步骤、内容及完成时限。

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工作会议现场

 

  林弘副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多年来业务主管单位在社会组织方向保证、规范管理、培育扶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指出个别业务主管单位存在工作重视不够、管理力量薄弱等不足。他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业务主管单位在社会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出台的相关文件中明确了业务主管单位在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收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等方面负有管理责任。为凝聚合力共同做好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的作用,他对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四点建议:一要切实把社会组织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二要切实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社会组织管理规章制度;三要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基础工作;四要切实履行社会组织监管职责。

  会议还传达了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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