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办高校学费将由各高校自行确定
21.05.2014 18:21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014年秋季开学起,湖北省民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将实行市场调节价,各相关高校可结合自身办学成本等因素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备案手续;物价部门不再制定公布各校学费,而是对各校学费实行告知性收费备案管理。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1.05.2014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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