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不高于同类公办园的1.5倍

05.01.2015  20:39

  公办幼儿园入园难,民办幼儿园收费高,如何破解这一学前教育难题。日前,省教育厅与财政厅出台《甘肃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制定了包括办学、收费、保教、师资、管理等详细标准。在收费方面规定,被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在同类公办幼儿园的150%以内,即不得高于1.5倍。

  对于家长相对陌生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法》的解释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的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政府将通过购买服务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该《办法》规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指标,认定的六项标准共计36个指标,总分值100分,其中内部管理14分,园舍建设25分、设备配备12分、人员条件20分、保育教育25分、收费管理4分。36个指标所涉及六项标准的各个“细节”,比如幼儿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小班班额不得超过25人,中班不得超过30人,大班不得超过35人;办园时间超过3年的,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办园时间不足3年的,自开办之日起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投诉造成恶劣影响;活动室,寝室总面积人均不少于3平方,户外活动场所人均达到2平方,有必要的绿化和活动场地等。凡申请认定的民办幼儿园教育内容符合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无小学化倾向等有关规定。师资方面,班均配备教师2名,保育员1名,园长从事幼教3年以上等等。在收费方面,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150%以内。

  根据这些测评指标,测评分数达到65分以上,可以入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等级认定范围。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一旦认定通过,市级教育及财政部门将向社会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并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的牌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专项资金、收费、教师工资以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记者 王巧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