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章联生:民主必须以制度化、法律化为保证

11.12.2014  17:4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等,开启了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也是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

  邓小平同志曾经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制度问题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要实现制度化,法制化是关键,因此,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也只有通过完备的法制,使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使各项事业在法治和制度的轨道上进行,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