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来员工留漳过年,每人补贴1000元!

15.01.2021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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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 2021 年

   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 2021 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全市生产建设平稳发展,促进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且较 2019 年一季度增长 8%及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用电量较 2019 年一季度用电量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 元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 2020 年度省级工业高成长企业、省级龙头企业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 0.1 元,2019 年 4 月至2021 年 3 月新投产纳统企业一季度产值达到 2000 万元以上,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 0.02 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金额 1 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县两级财政各 50%承担,省、市级奖励可叠加享受。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财政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二、实施电力稳增长政策

  对 1-3 月全市季度用电量排名前 30 且产值增长与用电相匹配的工业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 0.05 元奖励。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县两级财政各 50%承担,单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奖补企业若与第一条款重叠,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财政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

   三、保障企业用工稳岗

   1。 鼓励外来员工留漳过年 。 春节期间,对规上、限上企业及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省外务工人员, 凡留在漳州过年且 2 月份全额发放工资(重点项目仅限于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2 月份工资发放表应当与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考勤情况相符,下同)的,给予每人节日补贴1000 元。 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县两级财政各 50%承担。

  2。 鼓励企业春节不停工和尽早复工 。 对春节当月连续生产建设的规上工业企业和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每人 5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 20 万元。 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 : 市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局

   四、加大力度促项目扩投资

  对 2021 年一季度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投资不低于 5000 万元,工业投资不低于 5000 万元,技改投资不低于 3000 万元的项目,按项目、企业一季度纳入统计的实际投资额,给予 0.5%的奖励,单家奖励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金额 1 万元以下的不安排,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县两级财政各 50%承担,本措施与省、市级技改设备补助政策可叠加享受。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工商联

   五、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各级各部门要抓住“两节”消费旺季,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协助企业创新形式拓展市场,促进“双循环”。支持相关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开展产品推介、互采互购、展览展销、供需对接、协作配套对接、抱团营销等“手拉手”活动。广泛发动企业开展大规模、大力度的线上促销活动,推动供需互动,产销并进。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

   六、强化服务促进春节招商和节后复工

  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在外异地商会企业家春节期间回乡探亲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走访对接,积极开展招商对接。要主动靠前服务,强化要素保障,全力保障“两节”期间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督促企业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帮助企业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原材料采购、资金筹措、设备维护等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春节放假时间,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发挥“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 : 市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住建局、应急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漳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

  企业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申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抽查,发现虚假情况将取消相应奖励并依法列入失信名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大对省、市保障“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宣传力度,科学安排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及时兑现相关奖补资金,确保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漳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