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损共享单车者受处罚是一堂“法律课”

20.03.2017  10:42

  近日,一则“北京老人怒斥小伙损坏共享单车”的视频在网上热传,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共享单车,毁损共享单车的行为也屡见不鲜。记者从警方获悉,近期警方连续查处多起针对共享单车的违法案件,一些私自给共享单车上锁、故意毁坏共享单车锁具的违法人员受到处罚。对此,北京西城法院法官表示,破坏共享单车锁具、定位装置供私人使用,或涉嫌盗窃犯罪,而故意破坏共享单车则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3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共享单车已经进入到我们的生活,共享单车能走多远,这固然是由市场作出选择,但也与法律的保护有关。如今,共享单车遭遇破坏的现象越来越多,如果得不到有效抑制,如果法律不彰显威力,共享单车的命运堪忧。

  3月18日,根据通州警方的通报,3人因为私锁共享单车“公车私用”被警方行政拘留;2月15日,济南男子郭某酒后在外出遛狗过程中,发现东泺河西岸停放着四辆摩拜单车,为泄私愤,将四辆摩拜单车投入河中,后郭某被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给予行政拘留10日。这些惩罚案例大快人心。其实,对破坏共享单车行为给予法律惩罚,不仅仅是在保护共享单车,更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破坏共享单车现象为何屡见不鲜?一方面是一些人的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觉得共享单车没有人管理,破坏了也没有关系,另一方面是觉得破坏了共享单车,即便是遭遇惩罚,惩罚也不会太重。其实,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破坏共享单车的,有的是使用者,有的不是使用者,不管是谁,只要有破坏行为,受到法律惩是必然的。有一个认识误区:有人认为单车价值不足1000元,即使破坏了锁具或者二维码也不会受到处罚,这种想法是危险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一旦行为人实施了毁损单车二维码、条形码、锁具等行为,就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发现就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等处罚。而故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则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即达到“数额较大”的“红线”,将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相关行为人一旦毁坏的共享单车价值经司法鉴定达到5000元,那么行为人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毁损共享单车者受处罚是一堂“法律课”,受教育的人越多,共享单车越安全,社会越文明。(泉州市委文明办 前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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