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残疾人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范围
残疾人9项医疗康复项目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保障范围,在2020年前,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康复室,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
昨日,漳州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从民生保障、康复救助、扶持就业等多方面扶残助残。
各种补贴:
从2016年起,全市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护理补贴,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护理补贴。
城乡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燃气、水表、有线电视、数字电视专用线、家庭网络宽带、互联网电视线路等,凡申请安装地点与其户口所在地一致,安装单位免收初次安装费。另外,电业部门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每月每户15度的电费补贴。通信企业通过优惠套装、短信包、流量赠送等方式,每月也会为每名听力、言语、视力残疾人优惠或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短信发送、上网流量等服务。
医疗保险:
9项医疗康复项目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保障范围,包括已经确定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
同时,残疾人辅助器具假肢和矫形器等项目,也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就业支持:
对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就业的残疾人及其所安置的残疾员工,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新安置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的用人单位(不含财政拨款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省级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
特殊教育:
从2016年开始,对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每人每年生活补助3000元,寄午的学生标准减半;接受全日制中、高等教育及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1000元~2000元的教育补助。(海峡都市报记者 黄颖)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