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整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禁超标车在榕销售

24.07.2015  11:15

  福州新闻网7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璐聪) 没有上牌、不需要年检、也不用驾照、上路不遵守交通规则……不少市民对道路上非法营运的残疾人代步车颇有微词。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市政府专题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整治活动,市交通委、交警、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残联等多个部门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联合执法。

  据介绍,目前我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目录管理,驾驶者必须是下肢残疾、上肢健全的残疾人。符合要求的残疾人要凭身份证前往区残联开具下肢残疾证明,购买《福州市残疾人轻便轮椅车准入车型》的车辆后再前往辖区交警大队上牌,之后才可上路。目前五城区符合条件、并登记上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有1000多辆。

  对于部分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要求登记上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市残联将进一步做好摸底工作,对车辆信息和所有者统一登记造册;劝导符合条件、从事残疾人机动轮椅营运的残疾人按照程序给车辆登记上牌,并遵守交通规则。另外,深入了解车主残疾情况、家庭收入来源和就业情况,根据残疾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岗位或培训,切实帮助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困难。

  此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生产销售、质检标准等将由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源头管理,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管理工作。同时,按照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具体标准,我市禁止生产、销售、改装超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