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2016年上半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87.63万元

07.06.2016  16:19

  2016年,丰泽区在200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定的基础上,从1月起实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每人每月100元,高于省定标准50元,补贴对象是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我区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补贴对象是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经区民政局审批,2016年上半年需要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769人87.63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38人56.2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31人31.35万元。6月初,丰泽区2016年上半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将通过银行采取社会化全部发放到位,使残疾人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丰泽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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