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中院:一渔民当海盗穷凶极恶 残忍杀害26名船员处极刑
09.01.2015 19:15
本文来源: 法院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本系连江渔民,1990年,林某参与王某等人的抢劫团伙,商定出海抢劫,各自纠集他人后分别出资,由林某等人租用渔船并准备了刀、镀锌管、炸药、雷管、导火索、石块等作案工具出海抢劫。林某等人在福建、浙江一带沿海搜索作案目标,在发现单独行驶的渔船后,驾船靠近并持凶器强行登船,威胁、捆绑、殴打船员。有的船员当场就被活活打死,在劫得财物以后,林某和同伙采用把船员捆绑后系上铁锚、石块等重物扔入海中和把船员关进船舱用炸药把船炸沉的方式将船员残忍杀害。1990年3月至10月间,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在浙江省、福建省沿海抢劫其他船舶上的财物4起,杀害船员26名,劫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万余元。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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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15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