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男子运输死猪肉6万多斤 被判刑4年罚款20万

14.09.2014  11:08

   两涉案从犯被判刑,两“老板”仍未到案

   男子运输死猪肉6万多斤获刑4年

  海西都市报闽南版9月14日讯 漳浦长桥镇村民黄某强,从村中化尸池捞起病死猪,转卖给“老板”林某煌。而林某煌租了多个冻库,用来存放问题猪肉。三个月间,两人达成的病死猪交易量就有15000多公斤。

  昨天上午,漳浦法院披露,此案当中,另有2名为“老板”贩卖病死猪肉,提供运送、储存帮助的从犯——将乐人阙某生和漳浦人张某辉,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4年、2年6个月,并分处罚金20万元、10万元。

   将乐男子 运死猪肉6万多斤

  此案中的“老板”,除林某煌外,还有一名女子蔡某凤。昨天上午,漳浦法院相关人士介绍,去年3月间,林某煌和蔡某凤两人共谋,通过收购死猪肉销售,从中非法牟利。

  两人找到将乐男子阙某生,三人商定,月付5000元工资,请阙某生开车运输“食品”。阙某生明知该“食品”系病死猪肉,仍没有拒绝这份工作。而后,两人又找到漳浦绥安镇麦埔村,以每年3000元的租金,向村民张某辉租下2间旧厝,改造成冻库,用于存放问题猪肉。张某辉事后交代,他曾发现冻库门口流着血水,且经常闻到一股臭味。但得知冻库里存放着病死猪肉后,因贪图租金,他并没有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