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直播法庭”进乡村

10.12.2015  20:13
129398 在法庭上的被告席上就是吴某,武平县桃溪镇小兰村人。在2015年5月至7月,他多次夜间骑车前往附近的乡镇,偷村民家里饲养的家禽,将偷来的家禽拿回家饲养后用于销售。经统计,他共盗窃公鸡111只、母鸡45只、兔子19只,折算人民币17811.5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主审法官表示,在乡村有些群众认为盗窃几只鸡鸭,并不构成犯罪,但是次数多了,盗窃数额累计刑法量刑门槛的时候,同样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巡回法庭让广大群众对法律有个深刻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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