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专题报道武平生态检察致力保障林改服务林改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31日电(戴敏 李庆炫 张进静)武平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谢晓明日前来到武平县检察院,与生态资源检察科的检察官们一起讨论如何推进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参与补植复绿的工作机制。今年3月,武平县检察院在生态检察上有了新的探索,提出将补植复绿作为涉林犯罪社区矫正人员的必备活动内容。
2002年,一场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受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武平正式开启。以服务林改为契机,在保障林权改革成果的同时,不断拓宽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的改革也就此展开。
“服务林改,我们所做工作最关键便是要干在实处。”提起十多年来的生态检察工作,武平县检察院检察长钟凌艳说道。林改以来,武平县检察院根据实际调整工作重点,经历了从重打击到打击与预防保护并重,从重监督到监督与修复治理并重的改变。
“林改之初,我们主要通过强化法律监督,做好预防教育两方面,服务林改,保障改革顺利进行。”武平县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科长傅雄,从事林业检察工作十多年,对于林改初期面临的问题,他印象深刻,“2002年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生产力得到释放,林业经济迅速发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但检察机关也面临更加复杂、多重的挑战。”当时,武平县检察院一方面查处“林霸”以及腐蚀林业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林地经营者、木材商,另一方面则从查办职务犯罪入手,严查林业系统内林业行政审批、林业行政许可和林业执法司法领域中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
经过多年对涉林犯罪的严肃查处,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经济健康发展。傅雄说,在查处相关案件后,检察院实行“一案一策”,发现相关政策或制度存在漏洞,主动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谢晓明清楚地记得,正是得益于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2008年武平县林木采伐指标开始实行排序公示制度。“警示教育林业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同时,更促进了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谢晓明说。
敢为人先,接力奋斗 。随着林改深入,武平生态检察也不断进入新阶段,检察职能不断拓展,生态监督范围不断扩大。紧贴生态保护新要求,积极搭建驻森林公安检察室、驻梁野山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驻河长办检察室一线工作平台,突出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梁野山)一水(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不断拓展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新领域、新途径,成为武平生态检察的新思路。
“新时代,我们将以立体监督新常态、多维联动新机制、一线契入新平台、点面交融新路径、综合治理新局面的‘五新模式’为抓手,推动武平生态检察再上新台阶。”钟凌艳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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