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法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02.02.2016 12:27
本文来源: 法院
据了解,申请人钟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造成左胫骨骨折等多处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丧失部分劳动力,目前还在后续治疗中。案件经武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王某赔偿钟某各项费用损失共计人民币71036.14元,但因被告王某家庭经济困难,没有履行生效判决能力,导致钟某生活陷入困境。得知这一情况后,武平县法院认真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在确认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对象和条件后,迅速向上级部门申请司法救助金。自去年8月份以来,武平法院共为符合司法救助对象的其中33个案件45人次共争取到3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在第一时间送到申请人手中,帮助申请人尽早走出生活困境。
近年来,该院提倡和遵循以人为本理念,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导致申请人生活陷入困难的案件积极实施司法救助,有效保护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充分认可。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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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16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