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百村行”收良效

03.07.2014  19:49

 

    福建检察网7月3日讯(张金文  郑铨英  王庆平)  如何预防农村基层组织腐败现象,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去年6月以来,武夷山市检察院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百村行”活动,为乡村筑起了一道“防火墙”,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检察长万勇告诉笔者,前几年武夷山市村干部职务犯罪严重,仅2010至2012年就查处了11名村干部;为此,去年6月,该院选择了100多个村为重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百村行”活动,意在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6月25日,是武夷山市岚谷乡的“墟日”。该院利用群众聚集进行商品交易的机会,组织干警到岚谷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百村行”图片巡回展览活动,讲解法律知识和举报方法,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受到大家的欢迎。500多名群众前来观看、咨询。
    在武夷山市百花路工程建设中,该院针对新丰街道五里村大量征地拆迁的情况,组织村干部就征地拆迁补偿中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专题讲座,为村干部打“预防针”,从而杜绝了征地拆迁补偿中贪污受贿现象的发生。
    据统计,一年来,该院先后组织干警深入乡村,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召开座谈会、现场会26场次;组织9批共500余名“村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与全市115个行政村的230名村书记、主任进行“双向交流”;编印《预防职务犯罪百村行》活动宣传册800余本,分发给每一位“村官”;为115个行政村订阅《检察日报》;利用农村广播,向“村官”宣传法律知识,播出专题26期;帮助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等等。
    “过去我把村里的钱拿来用觉得没事,反正过段时间就放回去了;现在才知道这是挪用公款犯罪。这事我们可千万不能干啊!”一位村主任感慨地说。
    据了解,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百村行’活动,武夷山市“村官”的法律意识和村民的监督意识有效提高,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从而加快了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