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检察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福建检察网2月2日讯(王庆平 杨榕) 昨天,尽管天气寒冷,但武夷山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却洋溢着浓浓暖意。“感谢检察院争取来的救助金,孩子他爸的车祸对我的打击太大,日子过得太艰难,几次都想去死了,检察官的关怀给了我面对困难,继续生活的信心。”受助妇女紧握着值班检察官的手,连声感谢道。
这位妇女姓张,武夷山角亭村村民。前几年一场车祸将其丈夫变成了植物人,2年后终因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重度营养不良而死亡,本已贫困窘迫的家庭失去了“顶梁柱”。虽经民事诉讼,但因被告人无力支付肇事赔偿款,张某家庭走到了崩溃的边缘。武夷山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认真审查原案和多方调查,该院为张某向福建省委政法委提出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并于1月29日将这5万元送到了张某的手上。
当日,武夷山市检察院还向兴田镇城村村民王某发放了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款。王某的丈夫因雇工工资纠纷被雇工用刀刺死,加之欠下十几万元债务,王某既要赡养高龄婆婆,又要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且被告人也没有经济能力赔偿,生活异常困难。经审查,武夷山市检察院为王某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及时有效地缓解了王某的“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就是要做到‘雪中送炭’,其本身具有紧急性、救济性等特点,要求我们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帮助当事人解决最迫切的困难。”该院控申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悉,近年来,武夷山市检察院把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解决群众困难、促进息诉罢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采用司法救助、民政救助、解决就业等形式,多渠道开展救助工作,以此让更多的刑事被害人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