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补习之机对13岁女童欲行不轨 厦门一家教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刑

28.08.2020  18:20

近年来,家教老师上门一对一辅导的授课模式颇受家长欢迎,然而,这一模式也让许多家长放松了警惕,给心怀不轨者可乘之机。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家教猥亵儿童的案件。

2019年,小的妈妈通过邻里微信群认识了谭某,因谭某的儿子成绩优异,小菲的妈妈便聘请其上门为女儿小菲补习。补习一段时间后,双方便熟络了起来。

11月的一天,谭某照例来到小菲家中为其补课,当天,小菲的父母恰好临时有事外出,出于对谭某的信任,他们留其在家中为小菲补课。谭某却趁小菲的父母外出之机,在与小菲单独相处的过程中,悄悄将手隔着衣服摸其胸部、大腿,见小菲没有反抗,又将手伸进小菲的衣服里对小菲进行猥亵。案发时,小菲已是一名13周岁的少女,在学校学习过相关的性教育知识。当谭某有欲行不轨的意图和举动之时,小菲尽管内心害怕但依旧表现镇定,在之后谭某去清洗之时,趁机将其反锁在房间门外,而后立即通过微信向出门在外的母亲求救。

小菲的父母在听闻女儿的家教老师的恶劣行径后即刻返回家中并当场报警。而谭某则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11月28日,谭某的家属赔偿小菲家一方6万元,小菲的父母对谭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谭某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但因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谭某的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检察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在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的幅度内判处刑罚,法院最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左李梦